发布人:东钱湖企服办 发表于 2010-12-31 00:00 阅读次数:4359 次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县政府直属各单位:
根据市政府《关于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(甬政发〔2010〕28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现就调整我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从2010年4月1日起,我县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980元;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8.0元。
二○一○年三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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